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于2019年12月30日以国务院令第724号公布,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。为帮助我市建筑行业建设单位、建筑业企业深入学习、准确掌握《条例》内涵、更好贯彻执行《条例》,5月20日下午,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联合常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共同举办了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宣贯培训会议。
会议由常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副会长、秘书长朱俊毅主持,会议邀请了江苏良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、副主任余存冬主讲宣贯《条例》,余大状分别从建设方、总包方、分包方角度出发讲解了《条例》中涉及的三方主体的具体规定,并结合以往案例提出了《条例》的新亮点。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副书记、副主任李昶参加会议并要求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在企业内部学习宣贯《条例》,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、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、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等具体措施,务必做到管理要规范,支付有保障。
市区部分建设单位负责人、建筑业企业负责人和负责农民工工资管理、财务管理的负责人共180多人参加了此次宣贯培训。